辦理公務機關查詢及解繳扣押款收費標準
更新日期:2013-01-07
公告自102年1月1日起,辦理公務機關查詢及解繳扣押款收費標準
單位:新臺幣元
資 料 項 目 | 收 費 標 準 |
電腦列印資料 | 每一客戶100元 |
紙本資料(例如各式單據、傳票、帳冊…等) | 每一客戶250元(最低收費標準)單一案件最高以4人計收費用 |
解繳客戶扣押款等財產 | 每一客戶250元 |
批次查詢(有備磁片) | 999戶以內,每批次300元1000戶至4999戶,每批次800元5000戶至9999戶,每批次1200元10000戶以上,每批次1700元 |
批次查詢(未備磁片) | 每一客戶10元 |
批次查詢(需資訊人員程式設計) | 依個案酌予加收費用,費用由財團法人全國農漁會及金融資訊中心決定金額 |
解繳客戶扣押款等財產 | 每一客戶250元(解繳案款為0免收費用) |
查詢(透過金融帳戶開戶查詢系統) | 每一客戶100元(查無資料免收費) |